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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政策


低收、中低收入戶服務-為協助低收入邊緣戶等弱勢族群,維護健康排除其就醫障礙,相關補助說明如下:

  • 發佈日期:2016-07-14
  • 照片說明文字一、補助項目:
    健保欠費、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救護車費用、偏遠地區交通費、掛號費、急診留觀費用、無健保身分者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共計8 項。

    二、辦理期程:105 年1月1日起至105 年12 月15 日止。
    三、申請資格:
    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經濟弱勢( 符合各級政府依其相關規定補助之經濟弱勢者或由各級政府認定經濟困難並開立證明者,抑或符合各縣( 市) 街友( 或遊民) 安置輔導辦法者)。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至本局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核對資料無誤後辦理費用核發作業。若因故需委託他人辦理,請填具委託書,以其親屬為優先;無親屬者,得由社工訪視員或村里長代為申請,但委託書須有申請人之親筆簽名或捺印。

    五、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衛生局(承辦人:林美淑03-3340935 分機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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