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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政策


社會保險費補助

  • 發佈日期:2018-11-14
  • 照片說明文字申請單位:
    無須提出申請,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主動於核發手冊的下個月將身心障礙者之相關資料傳送健保局辦理優惠減免。

    服務內容:
    照顧弱勢族群,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負擔。

    服務對象: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公務人員保險法、軍人保險條例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參加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應準備文件:
    無須提供文件辦理,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會主動於核發手冊的下個月將身心障礙者之相關資料傳送健保局辦理優惠減免。

    若有其他問題可撥打聯絡電話: (03)-3352-578、(03)-3322-101(分機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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